2005年6月1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二版: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十大兵法”防止汽车自燃
    1.做好机动车的日常检查,防止电气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非常必要,这是预防机动车火灾最重要的手段。
    2.不要轻易私自改装汽车。如果一定要改装,应让专业技术人员做专业改装,如电路改装或加设备时,线源一定要包好,防止漏电。
    3.在行车的时候还应注意,发动机运转时,不往化油器口倒汽油;保养汽油滤清器时不用汽油烧滤油器芯子;不经常采用吊火方法;避免油路系统有滴漏;避免汽车停驶后很长时间打开点火开关。
    4.车内饰材料最好选择具备防火性能的,一旦发生火灾,火势不易蔓延。
    5.在停车的时候也要引起重视,千万不要将车停放在易燃物附近。因为现在生产的汽车一般都装备三元催化反应器,而这个位于排气管上的装置温度很高,它在大多数轿车上的位置都比较低。
    6.不要将易燃物品如气体打火机、空气清新剂、香水、摩丝等放在车内容易被太阳光线照射的部位,如仪表盘上;更不要将汽油、柴油等危险油品放在车内。
    7.不要在车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,最好不要在汽车内吸烟,以防<#“引火自焚”。
    8.在夏季,汽车长时间行驶在高温下时,应该在中途多作休息,不要让车子长途暴晒。
    9.保险公司一般都有“自燃险”,即车辆附加自燃损失险,规定投保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因本身电器、线路、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引起火灾的,属自燃,保险公司可进行赔付。因此,夏季行车为安全起见可入“自燃险”。
    10.按规定在车上配备灭火器,并且记住要定期更换。灭火器不要成为可有可无的摆设,要熟悉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,以免发生意外时束手无策。